中国地质科学院2019年硕士生调剂工作办法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我院调剂工作办法:

我院及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联合培养硕士生招生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管理。

研究生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发布缺考考生生源不足专业的缺额信息。

调入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调剂条件。

(1)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科

门类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专业)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理学

化学

分析化学

280

37

56

地球物理学

固体地球物理学

地质学

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

地球化学

古生物学与地层学

构造地质学

第四纪地质学

工学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矿产普查与勘探

280

37

56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地质工程

矿业工程

矿物加工工程

专业学位

资源与环境

263

37

56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①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这里的基本分数线包括总分的分数线和各科的分数线。

②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这里的基本分数线包括总分的分数线和各科的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5)理学专业转工学专业的考生,初试时专业课一需考数学。理学专业调剂到专业学位的考生,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的相关要求执行。

4.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否则无效。需使用“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的考生包括:

①第一志愿报考中国地质科学院,调专业和导师的考生。

②第一志愿未报考中国地质科学院,调剂到我院的考生。

5. “调剂系统”开放日期为2019年3月20日至4月30日。

6. 调剂流程(调剂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

登陆研招网调剂系统→查询缺额信息→填报调剂志愿→参加复试→等待录取通知

7.调剂志愿填报流程

①填报志愿:考生在申请调剂时,每人可最多申请三个平行志愿。调入考生须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第一志愿报考理学专业且初试未考数学的考生,调剂到地质工程专业学位的,需在复试时加试数学。

②复试通知:提交申请后,我院将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上反馈是否参加复试的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需通过调剂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复试时间由各招生单位通知,复试办法见研究生院网页。

③待录取通知:考生复试结束后,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内收到我院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在接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点击确认,否则我院可取消待录取通知。

注意:考生一旦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表示调剂完成,将不能再填报调剂志愿、接受复试或待录取通知。复试工作结束后,我院将在研究生院网页公布2019年硕士生待录取名单。待将待录取考生数据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硕士招生录取工作正式完成,所有录取硕士生将于秋季入学。

8. 通过复试拟录取到我院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联合培养的40名硕士生,我院将组织统一重新填报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的调剂手续,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招生咨询电话:010-68992238

电子信箱:edu@cags.ac.cn。

研究生院主页:http://edu.cag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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